功能主治:用于:1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2软组织损伤和炎症;3解热;4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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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为2-甲基-1-(4-氯苯甲酰基)-5-甲氧基-1H-吲哚-3-乙酸。 分子式:C19H16CINO4 分子量:357.79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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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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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834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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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1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2软组织损伤和炎症;3解热;4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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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 成人常用量:①抗风湿,初始剂量一次25~50mg,一日2~3次,一日最大量不应超过150mg。②镇痛,首剂一次25~50mg,继之25mg,一日3次,直到疼痛缓解,可停药;③退热,一次6.25~12.5mg,一日不超过3次 2 小儿常用量: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3~4次。待有效后减至最低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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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病史者、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对本品或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血管神经性水肿或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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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此药,如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以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2.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易发生肾脏毒性,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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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1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2软组织损伤和炎症;3解热;4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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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解热及镇痛作用,其作用机理为通过对环氧合酶的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制止炎症组织痛觉神经冲动的形成,抑制炎性反应,包括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及溶酶体酶的释放等。至于解热作用,由于作用于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外周血管扩张及出汗,使散热增加。这种中枢性退热作用也可能与在下视丘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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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本品解热作用强,通常1次服6.25mg或12.5mg即可迅速大幅度退热,故应防止大汗和虚脱,补充足量液体; 3.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 4.下列情况应慎用:①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②因本品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加重出血倾向,故血友病及其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