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因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和肺结核等引起的无痰咳嗽。也可用于因吸入刺激性物质引起的干咳。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是氢溴酸右美沙芬,氢溴酸右美沙芬的化学名为3-甲氧基-17-甲基-9α,-13α-,14α-吗啡喃氢溴酸盐水合物,分子式为C18H25NO·HBr·H2O,分子量为370.33。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溴酸右美沙芬,每10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0.15克,辅料为枸橼酸、蔗糖、苯甲酸钠及柠檬黄。 |
|
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193 |
国药准字H2009358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因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和肺结核等引起的无痰咳嗽。也可用于因吸入刺激性物质引起的干咳。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
用法用量 |
滴鼻(滴入一侧鼻孔或两侧鼻孔),一次3~5滴(病情轻者3滴,病情重者5滴),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2~3毫升;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3~4毫升;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4~5毫升;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6毫升;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慎用或遵医嘱。 |
|
|
成分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因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和肺结核等引起的无痰咳嗽。也可用于因吸入刺激性物质引起的干咳。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
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中枢性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强度与可待因相似或较强,治疗剂量时不抑制呼吸中枢,无成瘾性,亦无镇痛作用。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
|
注意事项 |
痰多病人慎用,鼻炎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