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因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和肺结核等引起的无痰咳嗽。也可用于因吸入刺激性物质引起的干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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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是氢溴酸右美沙芬,氢溴酸右美沙芬的化学名为3-甲氧基-17-甲基-9α,-13α-,14α-吗啡喃氢溴酸盐水合物,分子式为C18H25NO·HBr·H2O,分子量为370.33。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乙酰半胱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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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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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193 |
国药准字H2008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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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因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和肺结核等引起的无痰咳嗽。也可用于因吸入刺激性物质引起的干咳。 |
用于分泌大量粘稠痰液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慢性支气管炎(CB)、肺气肿(PE)等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的祛痰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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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鼻(滴入一侧鼻孔或两侧鼻孔),一次3~5滴(病情轻者3滴,病情重者5滴),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成人:口服,一次1片(600mg),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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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
本品口服偶尔发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咳嗽等不良反应,一般减量或停药即缓解。罕见皮疹和支气管痉挛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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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慎用或遵医嘱。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没有致畸作用。尚缺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资料,因此孕妇不主张使用,治疗期间不推荐哺乳。 儿童用药:本品仅用于成人。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伴有严重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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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因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和肺结核等引起的无痰咳嗽。也可用于因吸入刺激性物质引起的干咳。 |
用于分泌大量粘稠痰液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慢性支气管炎(CB)、肺气肿(PE)等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的祛痰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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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中枢性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强度与可待因相似或较强,治疗剂量时不抑制呼吸中枢,无成瘾性,亦无镇痛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粘痰溶解剂,具有较强的粘液溶解作用。其分子中所含的巯基(-SH)能使痰中糖蛋白多肽链的二硫键(-S-S-)断裂,从而降低痰的粘滞性,并使痰液化而易咳出。本品是合成谷胱甘肽(GSH)的必需氨基酸,在保持适当的GSH水平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从而有助于保护细胞因体内GSH水平过低而导致细胞毒素损害。 毒理研究:小鼠经口摄入的LD50为7888mg/kg,大鼠经口LD50>6000mg/kg。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显示乙酰半氨胺酸无致突变作用。本品为观察到任何致畸作用。在动物生殖毒性研究中,乙酰半胱氨酸250mg/kg口服对大鼠无生殖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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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痰多病人慎用,鼻炎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1.支气管哮喘患者慎用,如使用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如有支气管痉挛发生应立即终止治疗。 2.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铁、铜等金属及橡胶、氧气、氧化物接触可发生不可逆性结合而失效,应避免接触。 4.肝功能不全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增高、消除t1/2延长,应适当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