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因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和肺结核等引起的无痰咳嗽。也可用于因吸入刺激性物质引起的干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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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是氢溴酸右美沙芬,氢溴酸右美沙芬的化学名为3-甲氧基-17-甲基-9α,-13α-,14α-吗啡喃氢溴酸盐水合物,分子式为C18H25NO·HBr·H2O,分子量为370.33。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安妥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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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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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193 |
国药准字H2009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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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因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和肺结核等引起的无痰咳嗽。也可用于因吸入刺激性物质引起的干咳。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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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鼻(滴入一侧鼻孔或两侧鼻孔),一次3~5滴(病情轻者3滴,病情重者5滴),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首剂0.4g一次,以后0.2g,一日1次,疗程7~14天。使用本品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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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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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慎用或遵医嘱。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动物实验(幼鼠)中发现喹诺酮类药物对承重关节有异常损伤。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18岁以下患者。 老年用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血药浓度增加。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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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因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和肺结核等引起的无痰咳嗽。也可用于因吸入刺激性物质引起的干咳。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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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中枢性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强度与可待因相似或较强,治疗剂量时不抑制呼吸中枢,无成瘾性,亦无镇痛作用。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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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痰多病人慎用,鼻炎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详情请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