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因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和肺结核等引起的无痰咳嗽。也可用于因吸入刺激性物质引起的干咳。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是氢溴酸右美沙芬,氢溴酸右美沙芬的化学名为3-甲氧基-17-甲基-9α,-13α-,14α-吗啡喃氢溴酸盐水合物,分子式为C18H25NO·HBr·H2O,分子量为370.33。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0-甲基红霉素。 |
|
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193 |
国药准字H1999116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因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和肺结核等引起的无痰咳嗽。也可用于因吸入刺激性物质引起的干咳。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滴鼻(滴入一侧鼻孔或两侧鼻孔),一次3~5滴(病情轻者3滴,病情重者5滴),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
副作用 |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尊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慎用或遵医嘱。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
|
成分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因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和肺结核等引起的无痰咳嗽。也可用于因吸入刺激性物质引起的干咳。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中枢性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强度与可待因相似或较强,治疗剂量时不抑制呼吸中枢,无成瘾性,亦无镇痛作用。 |
||
注意事项 |
痰多病人慎用,鼻炎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1/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