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属、淋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和感染;2.肾盂肾炎、膀胱炎;3.淋菌性尿道炎;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5.中耳炎、副鼻窦炎;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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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特仑新戊酯。 |
蒲公英、苦地丁、板蓝根、黄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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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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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56 |
国药准字Z2003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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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属、淋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和感染;2.肾盂肾炎、膀胱炎;3.淋菌性尿道炎;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5.中耳炎、副鼻窦炎;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腮腺炎、咽炎、扁桃体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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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肾盂确肾炎、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50~100mg,饭后口服。2.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肺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淋菌性尿道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100-200mg,饭后口服。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小儿酌减。如有沉淀,摇匀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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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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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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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属、淋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和感染;2.肾盂肾炎、膀胱炎;3.淋菌性尿道炎;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5.中耳炎、副鼻窦炎;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腮腺炎、咽炎、扁桃体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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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对大肠杆菌和脆弱类杆菌所致小鼠皮下混合感染的脓肿形成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脆弱类杆菌腹腔注射所致的小鼠感染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对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和角叉菜胶所致大鼠足跖肿胀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伤寒菌苗所致家兔体温升高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本品对大肠杆菌和脆弱类杆菌所致小鼠皮下混合感染的脓肿形成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脆弱类杆菌腹腔注射所致的小鼠感染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对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和角叉菜胶所致大鼠足跖肿胀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伤寒菌苗所致家兔体温升高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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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须慎用: 1.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 2.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支气管哮喘、皮肤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患者; 3.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4.口服吞咽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全身状态恶化的患者; 5.老年患者; 对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影响: 1.除尿糖试纸外的尿糖比色实验、本尼迪特(Benedict)实验等利用还原法进行的尿糖检查实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2.服药期间,直接库姆斯氏(Coomb"s)实验可显示阳性结果。 |
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