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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处方 非医保

中国药科大学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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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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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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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清喉利咽颗粒
清喉利咽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称为:1--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黄芩、西青果、桔梗、竹茹、胖大海、橘红、枳壳、桑叶、醋香附、紫苏子、紫苏梗、沉香、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中国药科大学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280

国药准字Z120204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症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用法用量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 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 2 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尚不明确。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成分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症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药理作用

利巴韦林为合成的核苷类抗病毒药。体外细胞培养试验表明,利巴韦林对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具有选择性的抑制作用。利巴韦林的作用机理尚不清楚,但是其体外抗病毒活性可被鸟嘌呤核苷和黄嘌呤核苷逆转的结果提示,利巴韦林可能作为这些细胞的代谢类似物而起作用。

注意事项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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