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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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班布特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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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瑞尔医药有限公司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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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790 |
国药准字H10960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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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本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胸腔感染: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睑腺炎、脸炎、急性泪囊炎: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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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 肾功能不全(GFR50ml/分肾小球滤过率)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2-5岁儿童:亚洲儿童推荐初始剂量为5mg. 6-12岁儿童:一天10mg,不建议亚洲儿童的使用剂量超过10mg. |
成年人及体重20公斤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1~2g(或4-8片),一天剂量分2次口服(每次2~4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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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拟交感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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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剂量尚未确定,婴幼儿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虽然动物实验中尚未发现该药有致畸作用,但妊娠期的前三个月仍需谨慎用药。尚未肯定班布特罗或其中间代谢物是否会经乳汁分泌。 特布他林会分泌至乳汁,但在治疗剂量下并不会给婴儿带来不良影响。据报道,母亲接受β2受体激动剂治疗的早产新生儿会产生暂时性低血糖。 老人注意事项: 应谨慎用,初始剂量当减少。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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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本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胸腔感染: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睑腺炎、脸炎、急性泪囊炎: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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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剂特布他林的前体药物,口服吸收后在酶的作用下,代谢为特布他林。特布他林主要激活β2受体,从而导致支气管平滑肌松弛。另外,本品还具有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炎症介质的作用。重复给药毒性:Wistar和Beagle犬分别连续经口给予盐酸班布特罗剂量达108mg/kg/d和34.42mg/kg/d,连续90天,动物行为、饮食、血液学、血液生化、大体解剖、主要脏器病理组织学检查等均未见毒性反应。 遗传毒性:Ames实验、CHL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NIH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的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盐酸班布特罗剂量为1808mg/kg/d,连续经口给予10天,未见Wistar孕大鼠出现明显毒性反应,也未见胎仔有明显的外观及内脏、骨骼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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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肝硬化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当减少。 |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坏者应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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