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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处方 非医保

南京瑞尔医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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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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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孟鲁司特钠颗粒
孟鲁司特钠颗粒
主要成分

盐酸班布特罗

本品主要成份为:孟鲁司特钠。

生产企业

南京瑞尔医药有限公司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790

国药准字J201401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本品适用于1岁以上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司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5岁儿童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用法用量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 肾功能不全(GFR50ml/分肾小球滤过率)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2-5岁儿童:亚洲儿童推荐初始剂量为5mg. 6-12岁儿童:一天10mg,不建议亚洲儿童的使用剂量超过10mg.

每日一次。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间服药。同时患有哮喘和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应每晚用药一次。1岁至2岁儿童哮喘患者每天一次,每次一袋。2岁至5岁儿童哮喘患者和/或2岁至5岁过敏性鼻炎患者应每天服用4mg口服颗粒一袋。口服颗粒的服用:本品可直接服用,与一勺室温或冷的软性食物(如苹果酱)混合服用,或溶解于一茶匙室温或冷的婴儿配方奶粉或母乳服用。在服用时才能打开包装袋。打开包装袋以后应立即服用全部的剂量(15分钟内)。与食物、婴儿配方奶粉或母乳混合后的本品不能再贮存至下次继续服用。本品不应溶解于除婴儿配方奶粉或母乳外的其它液体中服用。但是服药后可以饮水。以哮喘控制指标来评价治疗效果,本品的疗效在用药一天内即出现。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另服。应建议患者无论在哮喘控制还是恶化阶段都坚持服用。对肾功能不全患者、轻至中度肝损害的患者及不同性别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本品与其它哮喘治疗药物的关系本品可加入患者现有的治疗方案中。减少合并用药物的剂量支气管扩张剂单用支气管扩张剂不能有效控制的哮喘患者,可在治疗方案中加入本品,一旦有临床治疗反应(一般出现在首剂用药后),根据患者的耐受

副作用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拟交感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不需要终止治疗。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详见说明书。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剂量尚未确定,婴幼儿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虽然动物实验中尚未发现该药有致畸作用,但妊娠期的前三个月仍需谨慎用药。尚未肯定班布特罗或其中间代谢物是否会经乳汁分泌。 特布他林会分泌至乳汁,但在治疗剂量下并不会给婴儿带来不良影响。据报道,母亲接受β2受体激动剂治疗的早产新生儿会产生暂时性低血糖。 老人注意事项: 应谨慎用,初始剂量当减少。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适用。儿童用药:已在6个月至14岁的儿童中进行了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见用法用量)。6个月以下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研究表明本品不会影响儿童的生长速率。老年用药:不适用。

成分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本品适用于1岁以上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司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5岁儿童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本品为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剂特布他林的前体药物,口服吸收后在酶的作用下,代谢为特布他林。特布他林主要激活β2受体,从而导致支气管平滑肌松弛。另外,本品还具有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炎症介质的作用。重复给药毒性:Wistar和Beagle犬分别连续经口给予盐酸班布特罗剂量达108mg/kg/d和34.42mg/kg/d,连续90天,动物行为、饮食、血液学、血液生化、大体解剖、主要脏器病理组织学检查等均未见毒性反应。 遗传毒性:Ames实验、CHL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NIH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的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盐酸班布特罗剂量为1808mg/kg/d,连续经口给予10天,未见Wistar孕大鼠出现明显毒性反应,也未见胎仔有明显的外观及内脏、骨骼畸形

注意事项

1.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肝硬化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当减少。

1. 服用后可能出现头痛、嗜睡等不良反应;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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