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孢泊肟酯分散片;抗感染,抗炎治疗,抗生素类药.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泊肟酯 |
沙丁胺醇。 |
|
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805 |
国药准字J2016007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孢泊肟酯分散片;抗感染,抗炎治疗,抗生素类药. |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
|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成人每次0.1~0.2g,一日2次,根据不同病种和病情而定。一般对上呼吸道感染、单纯尿路感染每次0.1g,一日2次;重症可增至0.2g,一日2次,疗程5~7天。对下呼吸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每次0.2g,每日2次,疗程7~14天。 |
。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既往过敏史者患者禁用。 |
)沙丁胺醇过量可引起低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对于有心脏症状(如心动过速,心悸)表现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对症治疗,如给予具有心脏选择性的β-阻滞剂。对患有支气管痉挛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β-阻滞剂。沙丁胺醇过量的体征为显著的心动过速和/或肌肉震颤。应注意对于40揿100μg的本品所含沙丁胺醇相当于4mg的沙丁胺醇片剂。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确立小儿用药的安全性(使用经验少)。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因此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高龄者应注意下述内容及用量和给药间隔并观察患者状态,慎重给药。(1)高龄者多见生理功能降低,易出现副作用。(2)高龄者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倾向。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除非当对母亲预期的受益大干任何可能对胎儿的危害时,孕妇才可考虑使用本品。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仅有少量已发表的资料证明人类在怀孕早期使用沙丁胺醇是安全的。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非常高的使用剂量会对胎仔造成某些危害。大规模的动物生殖毒性实验表明,无氟利昂类抛射剂HFA134a对胎仔发育无损害。本品的致畸研究显示本品在β2-受体激动剂出现致畸作用的可比高剂量下,未发现致畸作用,但无人类妊娠和哺乳期使用本品的试验数据。由于沙丁胺醇可能泌入乳汁,除非对母亲的预期受益大干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则 |
|
成分 |
头孢泊肟酯分散片;抗感染,抗炎治疗,抗生素类药. |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
|
药理作用 |
头孢泊肟酯为口服广谱第三代头孢菌素,进入体内后经非特异性酯酶水解为头孢泊肟发挥抗菌作用;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均有效,本品的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微生物细胞壁的生物合成而达杀菌作用。本品对ß—内酰胺酶稳定,所以对青霉素和头孢菌类耐药的许多产ß—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对本品仍敏感。本品对某些超广谱—内酰胺酶无效。体外和临床感染研究均证实本品对以下大多数微生物有活性:1,需氧革兰氏阴性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的菌株)、化脓性链球菌。2,需氧革兰氏阴性微生物: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绿浓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淋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本品体外对以下大多数微生物有活性,但是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1,需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无乳链球菌、链球菌(C、F、G组)。但本品对肠球菌无效。2,需氧革兰氏阴性微生物—异型枸橼酸菌、催产克雷伯菌、普通变形杆菌、雷氏普罗维登斯菌、副流感嗜血杆菌。但本品对多数假单刨菌属和肠杆菌属无活性。3,厌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大消化链球菌属。毒理研究遗传毒性:体内、外的研究(包括Ames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非程序DNA合成试验、有丝分裂重组、基因回复、正向基因变试验和体内微核试验)结果均未发现本品有遗传毒性。生殖毒性:当大鼠经口给予本品剂量约为100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为人用剂量的2倍),均未见本品对动物生育力和生殖功能有任何影响。无致畸和胚胎毒性。家兔剂量达30mg/kg/天(以体表面积几计,为人用剂量1—2倍)时,也未见致畸和胚胎毒性。目前尚无充分和严格的孕妇研究资料,由于动物的试验并不能完全预测人的情况,所以,孕妇只有在确实需要时才能使用。本品尚无在分娩中使用的经验,所以,只有在确实需要时使用。头孢泊肟酯可能在人乳汁中分泌。由于本品对哺乳的婴儿有潜在的严重反应,所以应权衡对母亲和婴儿的利弊后,再确定是中断哺乳或中断该药。致癌性:尚无本品动物长期致癌性研究资料。 |
药理作用:沙丁胺醇是一选择性的2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在治疗剂量下,治疗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5分钟内快速起效,药效持续4至6小时,其主要作用于位于支气管平滑肌上的2 -肾上腺素能受体。 毒理研究: 与其它选择性β2-激动剂相似,对小鼠皮下注射沙丁胺醇显示致畸性。在一项生殖毒性试验中,在2.5毫克/公斤剂量下,9.3%的胎仔出现腭裂。在大鼠试验中,对大鼠整个妊娠期口服给予0.5、2.32、10.75、50毫克/公斤/天沙丁胺醇,未出现明显胎仔异常。仅在最高剂量组出现新生仔鼠死亡率上升,原因是母鼠疏于照料。在家兔的生殖毒性试验中,在口服剂量50毫克/公斤/天(即,远远高于人类常规剂量),胎仔出现治疗相关变化,包括眼睑开放(无睑)、继发腭裂口(腭裂)、颅骨前额骨化(颅裂)、以及四肢弯曲。改变本品的处方对沙丁胺醇毒性无影响。本品采用的无氟利昂抛射剂-HFA134a.在非常高的气化物浓度下(远远超出患者常规用药量中的抛射剂量),对多个种属的动物暴露天数为两年的实验中,未见毒性反应。 |
|
注意事项 |
1.一般注意:有引起休克的可能性,故应仔细问诊。2.慎重用药(下述患者慎重用药):1.对青霉素抗生素过敏症既往史患者。2.本人或双亲、弟兄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患者。3.严重肾损害患者(本品系肾排泄性型生素,会引起排泄延迟)。4.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患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故应观察)。3.对临床检验值的影响:1.试纸反应以外的本尼迪特氏试剂、费林氏试剂及临床试纸进行的尿糖检查,有时呈假阳性,故应注意。2.直接库姆斯氏试验,有时呈假阳性,故应注意。 |
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