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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

处方 非医保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2.中耳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3.窦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尽管本品对以上各种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疗,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分。因此本品对氨苄青霉素敏感的微生物和产生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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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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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
甲磺司特颗粒
甲磺司特颗粒
主要成分

克拉维酸钾和阿莫西林。化学名称:(Z)-(2S,5R)-3-(2-羟亚乙基)-7-氧代-4-氧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羧酸钾和(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本品主要活性成份为甲磺司特。

生产企业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694

国药准字H201201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2.中耳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3.窦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尽管本品对以上各种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疗,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分。因此本品对氨苄青霉素敏感的微生物和产生b-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可直接口服,或置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本品也可置于牛奶或果汁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2—4片(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如果选用本品,建议的剂量如下:1).对于7—12岁的儿童,每次1片半(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2).对于2—7岁的儿童,每次1片(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3).对于9个月-2岁的儿童,每次1/2片(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受损的病人一般不要求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hl/min者,不应服用本品。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应慎用本品,并且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成人用量为每次100mg(2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每日成人最大用量不得超过300mg(6袋)。

副作用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根据国外资料,对7526例成人服用胶囊剂的不良反应进行了评估,不良反应出现率为3.8%(284例。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系统症状(胃部不适0.4%、恶心0.4%),肝功能障碍【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上升0.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上升0.5%】,嗜睡0.5%,皮疹0.2%。1.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不确定):1)肝功能障碍:黄疸、ALT上升、AST上升、-谷氨酰转移酶(y-GT)上升、碱性磷酸酶(ALP)上升、乳酸脱氢酶(LDH)上升等肝功能障碍(初期症状:全身倦怠、食欲不振、发热、恶心等)需要进行特别观察,当确定有异常时终止给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2)肾病综合征:因观察到肾病综合征的发生,所以要进行特别的观察,当确定有异常时终止给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2.其他不良反应:因为观察到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发生,当确定有异常时需要进行减量、终止给药等适当的处理。另外,当有过敏反应发生时终止给药。表格详见内部说明书。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体重小于40千克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由于新生儿及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在儿科治疗中对于小于三个月的婴儿酌减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孕妇慎用。 氨苄青霉素类的抗生素可通过乳汁分泌,所以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无需调整剂量,具体用量同成年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可在判断认为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性时使用,怀孕期间用药安全性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尚缺少中国儿童服用的安全性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起始剂量为150mg/日.增量时,应充分观察患者不良反应及临床症状。

成分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2.中耳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3.窦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尽管本品对以上各种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疗,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分。因此本品对氨苄青霉素敏感的微生物和产生b-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药理作用

克拉维酸与阿莫西林联合,可抑制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球菌。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淋球菌、军团菌、脆弱拟杆菌等微生物产生的β-内酰胺酶对阿莫西林的破坏,因此对上述病原菌的产酶或不产酶株有效。本品还对不产β-内酞胺酶的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绿色链球菌、梭状芽胞杆菌、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等也有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一般:尽管本品具有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毒性低的性质,但仍建议在延长治疗期间定期检查一些器官功能,包括:肾、肝或造血功能。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服用氨苄青霉素后,较多病人会出现红斑疹。因此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应禁用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有出现由霉菌或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的可能。如出现双重感染,应停药或采取合适的方法继续治疗。 2.患者须知:用餐时服用本品,以减轻胃肠道副作用。许多抗生素均会引起腹泻,如出现严重腹泻或持续腹泻2-3天以上,请咨询你的医生。 3.警告:据报道在青霉素治疗过程中有病人发生严重的和常见的过敏反应。这种反应易发生在有青霉素过敏史或对多种过敏源敏感的病人身上。有报道个别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在使用头孢菌素时反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必须仔细调查病人的过敏史。如有任何过敏反应发生,必须立即停药。严重的过敏反应需立即用肾上腺素治疗,进行吸氧、静脉注射类固醇、喉管导气处理。在所有抗生素的使用中假性粘膜结肠炎都有报道,而且可有由轻度发展到危及生命,所以对服用本品后发生腹泻的病人应谨慎处理。抗菌素会改变引起腹泻的普通菌丛,可能使梭状芽抱杆菌大量生长。研究表明梭状芽孢杆菌产生的毒素可能是引起腹泻的主要原因。在确定假性粘膜结肠炎的治疗方案后,可开始适当的疗法。轻度假性粘膜结肠炎可能是由于间歇服药引起的。对较严重病例,应采取补充电解质、蛋白质和其它临床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素的疗法。肝功能不全者用药应谨慎,因服药引起的肝功能异常是可恢复的。临床中引发死亡的概率非常低,不到四百万分之一,且通常是由某种隐藏疾病或合并用药引起的。 4.其他 1)致癌、致突变和对生育的损坏:末进行动物长期研究以评价本品的致癌作用。 2)致突变:体外采用Ames试验,人体淋巴细胞遗传测试,酵母菌试验和小鼠淋巴研究本品的致突变作用。体内采用小鼠微核实验和显性致死实验。除了小鼠体内淋巴瘤试验外,其他试验均显阴性。 3)对生育力的损坏:口服本品剂量增加至1200mg/kg/天(人体最大剂量的5.7倍)时发现对鼠的生育力和繁殖力无影响(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的比率为2:1)。 4)致畸作用:在怀孕的大鼠和小鼠灌胃给药,剂量为1200mg/kg/天,分别相当于7200和4080mg/m2/天(根据体表面积是人体最大剂量的4.9倍和2.8倍)时均末显示本品对胎儿有致畸作用,但在孕妇中没有充分和良好对照试验研究。因为动物的生殖研究不总能预测人体反应,因而除非医生认为有必要,否则避免用于孕妇。 5)分娩:口服氨节青霉素在分娩时通常吸收很少。以豚鼠研究表明氨苄青霉素静脉注射减少子宫的紧张性,收缩的频率、收缩的强度和收缩的持续时间。但是本品用于分娩的孕妇是否对胎儿产生即时或滞后的副作用,延长分娩的时间或增加如高位产钳分娩或其它手术等的可能性,目前尚未明确。

1.本品有别于支气管打张剂、类固醇类药物,不可用作哮喘发作时的缓解药物。 2.在支气管哮喘患者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如哮喘剧烈发作,仍需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或类固醇类药物。 3.对于长期接受类固醇疗法的患者,欲通过使用本品减少类固醇的用量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步进行。 4.对于通过使用本品已减少类固醇用量的患者,在停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原发疾病出现反复,因此请注意。 5.若使用本品后未获得满意的疗效,请注意勿随意长期服用。 6.当出现过敏症状(皮疹、瘙痒、荨麻疹等)时停止给药。 7.轻、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须慎重给药,有可能导致肝功能恶化。 8.甲磺司特会产生二甲基硫醚,因此可能会出现口臭。 9.使用本品会抑制过敏原皮内反应,妨碍过敏原的确定,因此在实施过敏原皮试前,请勿使用本品。 10.使用注意事项: (1)配置时:本药和食用水混合溶解放置时,因为制剂存在不稳定性,所以应在服用时进行溶解。另外,溶解后应迅速服用。 (2)配伍变化:因为和其他药品联合使用可能使本药的含药量降低,所以在联合使用其他药物时需要注意。另外,现已确认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变化,请勿联合使用: 1)混合后可使本药含药量降低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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