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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缓释片

克拉霉素缓释片

处方 非医保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克拉霉素缓释片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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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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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克拉霉素缓释片
克拉霉素缓释片
维C银翘片
维C银翘片
主要成分

克拉霉素clarithromycin(妊娠分级:C)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硬脂酸、二氧化硅、硬脂酸镁、倍他环糊精、乳糖、麦芽糊精、薄膜包衣预混剂。

生产企业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296

国药准字Z200131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克拉霉素缓释片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推荐剂量为每次一片(0.5g),每日一次。餐中服用,不能压碎或咀嚼克拉霉素缓释片。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请使用其他适宜剂型的品种。在更为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2片(1.0g),治疗周期通常为7~14天。克拉霉素缓释片禁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克拉霉素片也许可以用于该患者群。肾功能中度受损(肌酐清除率为30~60ml/min)的患者,应将剂量减少50%,其最大剂量为每天服用1片(0.5g)克拉霉素缓释片。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由于克拉霉素缓释片剂量不能降至每日500mg以下,因此它禁用于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的患者。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请使用其他适宜剂型的品种。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服用克拉霉素的安全性尚未十分明确,孕妇使用克拉霉素应慎重,尤其是在妊娠头3个月。克拉霉素可由乳汁排出。 老人注意事项: 研究者进行了一项试验,评估并比较健康老年男性和女性受试者与健康年轻成年男性受试者多次口服克拉霉素片0.5g后的安全性和药物动力学情况。与年轻组相比,老年组和母体药物和14-羟基代谢的循环系统血浆浓度较高,消除较慢。但当肾清除与肌酐清除率相关时,两组间无差异。由此可见,克拉霉素的体内处置与肾功能有关,而与年龄无关。

成分

克拉霉素缓释片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药理作用

克拉霉素属于半合成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克拉霉素可与细菌核糖体50S亚基结合,从而抑制其蛋白合成而产生抗菌作用。在体外,其对标准菌株和临床分离菌株均具有很好的抗菌活性,对多种需氧和厌氧的革兰氏阳性或革兰氏阴性菌均具有很好的抗菌作用。通常,克拉霉素的最低抑菌浓度(MIC)为红霉素最低抑菌浓度的对数稀释浓度。体外药效学研究结果表明,克拉霉素能抑制嗜肺军团菌和肺炎支原体,杀灭幽门螺杆菌,其中性条件下的活性强于酸性条件下。体内外数据表明,它对分支杆菌的临床作用显著。体内数据显示,肠杆菌属、假单胞菌属和其它非乳糖代谢的革兰氏阴性菌对克拉霉素不敏感。体外药效学研究和临床观察资料均证实克拉霉素对下列细菌有抗菌活性,对其引起的感染有效:革兰氏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链球菌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革兰氏阴性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摩拉克氏菌,淋球菌,嗜肺性军团菌。其它: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分支杆菌:麻风分支杆菌,堪萨斯分支杆菌,海龟分支杆菌,偶发分支杆菌,鸟型分支杆菌和胞内分支杆菌。β-内酰胺酶的产生不影响克拉霉素的活性。

注意事项

所有的抗生素包括大环内酯类可能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肠炎;肝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中至重度受损患者应慎用;与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及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可能发生交叉耐药;β-内酰胺酶的产生不影响克拉霉素的活性;多数耐新青霉素Ⅰ和Ⅱ的菌株对克拉霉素耐药。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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