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反复上呼吸道感染、哮喘、过敏性鼻炎、慢性乙型病毒肝炎、HBV携带者、复发性口腔粘膜溃疡、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人类乳头瘤病毒等引起的疣类皮肤病的免疫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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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分子量:C11H12N2S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化学名称:4-硝基-2-苯氧基甲烷磺酰苯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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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省福州凯华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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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344 |
国药准字H2002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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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反复上呼吸道感染、哮喘、过敏性鼻炎、慢性乙型病毒肝炎、HBV携带者、复发性口腔粘膜溃疡、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人类乳头瘤病毒等引起的疣类皮肤病的免疫治疗。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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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药时,开启药瓶封口,然后轻轻挤压药液,边滴边涂于双腿或腹部皮肤,涂药面积越大利于吸收,成人每次1支(5ml),每周间隔用药2支;儿童每次最佳剂量10毫克/公斤体重,剩余药液旋紧瓶盖可下次再用。用于乙型肝炎的免疫治疗12个月为一个疗程,其它免疫疾病的治疗2-3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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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无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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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用于儿童治疗时,每次按10mg/Kg体重用药为最佳用药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用于老年患者时,可按成人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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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反复上呼吸道感染、哮喘、过敏性鼻炎、慢性乙型病毒肝炎、HBV携带者、复发性口腔粘膜溃疡、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人类乳头瘤病毒等引起的疣类皮肤病的免疫治疗。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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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为免疫调节剂,是生物学应答调节剂(BRM)中最具特征性的化学合成品,通过皮肤吸收,达到全身免疫治疗的目的。对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者发挥显著的增强作用,使被压抑的免疫功能恢复正常。主要诱导早期前T细胞分化成熟为功能性T细胞,激活巨噬细胞和粒细胞移动抑制因子;诱生内源性干扰素,诱导IL-18的合成,激活NK细胞,从而生产提高免疫作用,它本身无抗微生物作用,但可提高宿主对细菌和病毒的抵抗力。临床应用研究显示,本品可抑制乙肝病毒的复制,与特异性免疫调节剂(如乙肝疫苗)等药物连用,可增强机体针对乙肝病毒特异性免疫反应,起到协同作用。可提高肿瘤患者免疫力,防止感染和提高抗癌能力;能显著降低哮喘病人免疫球蛋白(lgE)的含量。 2毒理急性毒性实验结果未发现任何急性毒性反应:皮肤刺激性实验表明该药无刺激性,病理组织学检查,表皮、真皮病变不明显,给药组与对照组病理损害无明显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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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清洁涂药部位皮肤(温湿毛巾擦洗)中,洗浴后涂药有利于透皮吸收。 2.涂药后,涂药处保持24小时不洗水。 3.药物长时间在皮肤上保留易刺激皮肤引起药物性皮炎,建议涂药后24小时后清洁涂药部位皮肤。 4.用后如出现局部皮肤发痒等过敏性皮炎时,即停药,并用皮炎平霜,即可自行消退。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不推荐联合应用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无论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面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预兆症状,本品在治疗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均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如果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应终止本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