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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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分为沙丁胺醇,化学名称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辅料为:蔗糖、甘油、薄荷脑、苯甲酸、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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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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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669 |
国药准字H20093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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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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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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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其他B2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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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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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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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选择性β2受体激动剂,能选择性激动支气管平滑肌的β2受体,有较强的支气管扩张作用。气雾吸入时对心脏的兴奋作用比异丙肾上腺素小。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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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