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生殖、消化、呼吸系统和皮肤、软组织等急慢性细菌感染。包括内科、外科、泌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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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氧氟沙星 |
紫菀、橘红、桔梗、枳壳、百部、五味子、陈皮、干姜、荆芥、罂粟 壳浸膏、甘草、氯化铵、前胡、薄荷素油。辅料为:磷酸氢钙、糊精、羧甲淀粉钠、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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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中国医科大学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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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73 |
国药准字Z109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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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生殖、消化、呼吸系统和皮肤、软组织等急慢性细菌感染。包括内科、外科、泌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病人。 |
宣肺祛痰,止咳平喘。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咳嗽、痰多清稀、咳甚而喘;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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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0.3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本品连服七日为一疗程,可以连续服用三至五个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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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小儿、妊娠和哺乳期妇女以及癫痫病人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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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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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生殖、消化、呼吸系统和皮肤、软组织等急慢性细菌感染。包括内科、外科、泌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病人。 |
宣肺祛痰,止咳平喘。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咳嗽、痰多清稀、咳甚而喘;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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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DNA螺旋酶抑制剂,对革兰阴性菌、阳性菌和部分厌氧菌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本品与其它类抗菌药未见菌药未见交叉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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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重度肾功能不全、严重脑血管硬化患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不宜再受风寒。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肺热、肺燥之干咳及咳痰带血者慎用。 5.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脓疡是过时的医学术语,现在已经改称肺脓肿,多是由于厌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克雷白杆菌、绿脓杆菌等一些化脓性细菌感染引起肺组织坏死形成的脓腔,现在治疗多以内科治疗为主,即应用)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7.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10.如需连续疗程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11.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