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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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茶碱。 |
主要成份:桔梗、薄荷、射干、蝉蜕、乌梅(去核)、冰片、甘草、青果。辅料:微晶纤维素、二氧化硅、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碳酸钙、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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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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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775 |
国药准字Z20026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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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清热开音。用于风热犯肺引起的失音声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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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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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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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胚胎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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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清热开音。用于风热犯肺引起的失音声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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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毒理]:本品为茶碱与乙二胺复盐,其药理作用主要来自茶碱,乙二胺使其水溶性增强。本品对呼吸道平滑肌有直接松弛作用。其作用机理比较复杂,过去认为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使细胞内cAMP含量提高所致。近来实验认为茶碱的支气管扩张作用部分是由于内源性肾上腺素与去甲肾上腺素释放的结果,此外,茶碱是嘌呤受体阻滞剂,能对抗腺嘌呤等对呼吸道的收缩作用。茶碱能增强膈肌收缩力,尤其在膈肌收缩无力时作用更显著,因此有益于改善呼吸功能。 [药代动力学]:口服本品能迅速被吸收。在体内氨茶碱释放出茶碱,后者的蛋白结合率为60%。T1/2新生儿(6个月内)24小时,小儿(6月以上)3.7小时±1.1小时,成人(不吸烟并无哮喘者)8.7小时±2.2小时,吸烟者(一日吸1-2包)4-5小时。空腹状态下口服本品,在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本品的大部分以代谢产物形式通过肾排出,10%以原形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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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凡因声带小结或息肉所致的失音,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个别患者可出现肝功能(转氨酶或胆红素)轻度升高,与药物的关系尚无法确定。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