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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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滴丸每丸含利福平10mg,缓冲液每瓶10ml |
曲安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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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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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19 |
HC201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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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口腔粘膜的急、慢性炎症,包括复发性口腔溃疡、糜烂甲扁平苔茴,口炎创伤性病损,如义齿造成的创伤性溃疡;剥脱性龈炎和口腔炎。创伤性溃疡和多数非复发性病损治疗后可迅速痊愈。慢性病变和复发性口腔溃疡用药后也能获得显著疗效,停药后还会复发。但对控制复发也有一点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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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挤出少量药膏(大约1cm)轻轻涂抹在病损表面使之形成薄膜。在有些病损可能要多取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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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
对这种制剂不能耐受者非常少见。口腔内局部使用没有见到对皮质类固醇的反应。长期使用可引起如同全身使用类固醇类药物的副作用,如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葡萄糖代谢改变、蛋白质分解和消化道溃疡复发等等。这些情况在激素停止使用后可以逆转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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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未进行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中应用的研究,故5岁以下小儿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利福平可穿过胎盘,虽然在人类未证实对胎儿的有害作用,孕妇用药应充分权衡利弊。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对胎儿的影响尚未阐明。 2.利福平可由乳汁排泄,虽然在人类未证实有问题,但哺乳期妇女用药宜权衡利弊。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功能下降宜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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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口腔粘膜的急、慢性炎症,包括复发性口腔溃疡、糜烂甲扁平苔茴,口炎创伤性病损,如义齿造成的创伤性溃疡;剥脱性龈炎和口腔炎。创伤性溃疡和多数非复发性病损治疗后可迅速痊愈。慢性病变和复发性口腔溃疡用药后也能获得显著疗效,停药后还会复发。但对控制复发也有一点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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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利福平为半合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RNA多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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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 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