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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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牛或猪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沉淀蛋白质后制得的灭菌水溶液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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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南维尔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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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757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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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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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l-2ml,一日1次,15--30天为1疗程。球结膜下注射。一次0.5ml,一日1次,12-15天为1疗程。眼浴。将本品用生理盐水稀释5倍,用眼杯洗眼,一日1-2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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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化脓性眼病患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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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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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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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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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含有多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及微量钙、镁等,有促进眼组织的新陈代谢、伤痕愈合、吸收炎症渗出,并能促进眼角膜上皮组织的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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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眼敷、眼浴等适于不宜注射用药的急性患者。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