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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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特非那丁,其化学名为α-(对特丁苯基)-4-(羟二苯甲基)-1-哌啶丁醇。 |
荜茇、细辛、高良姜、丁香、冰片。辅料为甘油、乙醇、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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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正大制药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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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124 |
国药准字Z15021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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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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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者:一次60mg,一日2次;6-12岁儿童:一次30m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用药棉蘸药水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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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明显肝功能损害者;器质性心脏病,尤其是房室传导阻滞、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者;对本品过敏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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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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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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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本品为特异H1受体阻断剂,在抗组胺有效剂量下,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均不易透过血脑屏障,故极少有中枢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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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医生处方下方可使用,当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必须征得医生同意; 2.有心脏病及电解质异常(如低钙、低钾、低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的病人慎用; 3.服用某些抗心律失常药及精神类药物的病人慎用; 4.不推荐与阿斯米唑联合应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适用于龋齿引起的牙齿疼痛。如牙龈红肿疼痛明显,甚至开口受限者应去医院就诊。 4.用药三天后牙痛不减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应将瓶盖拧紧,以免药物挥发影响疗效。 7.本品为止痛剂,能缓解龋齿疼痛,但应做进一步的牙科治疗。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