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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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特非那丁,其化学名为α-(对特丁苯基)-4-(羟二苯甲基)-1-哌啶丁醇。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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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正大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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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124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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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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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者:一次60mg,一日2次;6-12岁儿童:一次30m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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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明显肝功能损害者;器质性心脏病,尤其是房室传导阻滞、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者;对本品过敏者。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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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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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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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本品为特异H1受体阻断剂,在抗组胺有效剂量下,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均不易透过血脑屏障,故极少有中枢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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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医生处方下方可使用,当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必须征得医生同意; 2.有心脏病及电解质异常(如低钙、低钾、低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的病人慎用; 3.服用某些抗心律失常药及精神类药物的病人慎用; 4.不推荐与阿斯米唑联合应用。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