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偶用于原发开角型青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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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是水杨酸毒扁豆碱。化学名为1,2,3,3a-六氢-1,3a,8-三甲基吡咯并[2,3-b]吲哚-5-酚甲基氨基甲酸酯水杨酸盐。分子式:C15H21N3O2·C7H6O3,分子量:413.47。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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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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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096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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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偶用于原发开角型青光眼。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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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晚上临睡前点眼,涂于眼睑内,一般白天用毛果芸香碱,晚上用本品。或遵医嘱。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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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葡萄膜炎,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周边部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脱离,严重哮喘,支气管阻塞等患者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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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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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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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偶用于原发开角型青光眼。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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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可逆性地抑制胆碱脂酶,使胆碱能神经末梢所释放的乙酰胆碱免遭此酶的水解,从而表现为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和烟碱样作用。局部点眼能缩小瞳孔,降低眼压,收缩睫状肌而引起调节痉挛等。作用较毛果芸香碱强而持久,但刺激性较大。又由于收缩睫状肌的作用较强,可引起眼痛、头痛。对去除副交感神经支配的组织,本品丧失其原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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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消化道溃疡,泌尿道阻塞,急性心衰,甲状腺机能亢进,低血压,帕金森病等患者慎用。 2.长期应用本品可对黑皮肤患者的眼睑起脱色素作用。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