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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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山莨菪碱。其化学名称为:(±)-6β-羟基–1αH,5αH–托烷–3α–醇托品酸酯。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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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易舒特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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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169 |
国药准字Z14021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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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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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次,三个月为1疗程。 |
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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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脑出血急性期前列腺肥大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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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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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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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外周M胆碱受体阻断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与阿托品相比较弱,有松弛平滑肌,扩张血管,改善微循环的作用,因此可能解除睫状肌痉挛,促使视力改善。本品有扩瞳、抑制腺体分泌作用但极少产生中枢兴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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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过程中应防止药物由黏膜吸收。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者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