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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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西酸舒他西林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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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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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346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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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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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包括老年人)及体重≥30kg的儿童一次0.375~0.75g,一日2次。 体重<30公斤的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分2次服用。疗程一般为5~14日,必要时可延长。由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或肾小球肾炎的发生。 治疗非特异性淋病时,可单剂量口服2.25g,加服1g丙磺舒,以延长氨苄西林和舒巴坦的血药浓度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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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禁用。 3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一般避免使用,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应用本品。 4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5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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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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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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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后,经肠内酯酶水解成舒巴坦及氨苄西林。舒巴坦和氨苄西林同时存在时,不仅保护氨苄西林免受β内酰胺酶的水解破坏,而且还扩大了氨苄西林的抗菌谱,对葡萄球菌产酶株、不动杆菌属和脆弱拟杆菌等细菌也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包括产霉菌株在内的葡萄球菌、链球菌属、肺炎球菌、肠球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淋病奈瑟菌、梭杆菌属、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及包括脆弱拟杆菌在内的拟杆菌属均具抗菌活性。氨苄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作用于细胞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舒巴坦本身抑菌作用较弱,是一种竞争性、不可逆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后,能获得良好的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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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