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颈部肿瘤放疗后的口干症;药源性口干症;涎腺疾患性口干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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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毛果芸香碱。其化学名称为:4-[(1-甲基-1H-咪唑-5-基)甲基]-3-乙基二氢-2(3H)-呋喃酮硝酸盐。 分子式:C11H16N2O2·HNO3 分子量:271.27 |
石菖蒲、决明子、肉苁蓉、葛根、青葙子、党参、蔓荆子、枸杞子、车前子、白芍、山茱萸、甘草、菟丝子、升麻、蕤仁(去内果皮)、菊花、密蒙花、川芎、黄精、熟地黄、关黄柏、黄芪。辅料为淀粉、糊精、羧甲基纤维素钠、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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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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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74 |
国药准字Z44022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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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颈部肿瘤放疗后的口干症;药源性口干症;涎腺疾患性口干症。 |
补益肝肾,退翳明目。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干涩不舒、单眼复视、腰膝痠软、或轻度视力下降;早、中期老年性白内障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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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4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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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心动过缓、低血压患者、冠心病。胃肠道痉挛、腹泻、腹痛、消化道溃疡病者,尿路梗塞,机械性肠梗阻、输尿管痉挛、胆道疾病者。哮喘病人、甲亢、癫痫、震颤麻痹等患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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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要慎用本品,因患儿体重轻,易用药过量引起全身中毒。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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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颈部肿瘤放疗后的口干症;药源性口干症;涎腺疾患性口干症。 |
补益肝肾,退翳明目。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干涩不舒、单眼复视、腰膝痠软、或轻度视力下降;早、中期老年性白内障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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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毛果芸香碱是拟胆碱药物,口服吸收后通过直接激动汗腺、唾液腺、泪腺、消化道和呼吸道腺体细胞M-胆碱受体引起分泌增多,以汗腺、唾液腺最明显。本品亦可激动消化道平滑肌M-胆碱受体而使胃肠蠕动和张力增加。也可使输尿管、膀胱等平滑肌兴奋。及分泌腺上的毒蕈碱受体而起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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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药物过量可产生明显出汗,流涎,恶心,胃肠痉挛、肌肉震颤,脉搏缓慢和血压下降。对严重的病例,阿托品是毛果芸香碱的拮抗药。 |
1.忌辛辣油腻食物,忌烟酒等。 2.脾胃虚寒、消化不良及老人用量酌减。 3.如遇外感发热等应停用本药。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