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颈部肿瘤放疗后的口干症;药源性口干症;涎腺疾患性口干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毛果芸香碱。其化学名称为:4-[(1-甲基-1H-咪唑-5-基)甲基]-3-乙基二氢-2(3H)-呋喃酮硝酸盐。 分子式:C11H16N2O2·HNO3 分子量:271.27 |
哟普每片含呲诺克辛钠0.8毫克,辅料为:牛磺酸、硼酸、无水乙醇;溶剂辅料为:氯化钾、硼酸、硼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本甲酸丙酯,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
|
生产企业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74 |
国药准字H4202194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颈部肿瘤放疗后的口干症;药源性口干症;涎腺疾患性口干症。 |
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4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心动过缓、低血压患者、冠心病。胃肠道痉挛、腹泻、腹痛、消化道溃疡病者,尿路梗塞,机械性肠梗阻、输尿管痉挛、胆道疾病者。哮喘病人、甲亢、癫痫、震颤麻痹等患者。 |
极少数患者可有轻微眼部刺痛。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要慎用本品,因患儿体重轻,易用药过量引起全身中毒。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成分 |
头颈部肿瘤放疗后的口干症;药源性口干症;涎腺疾患性口干症。 |
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
|
药理作用 |
毛果芸香碱是拟胆碱药物,口服吸收后通过直接激动汗腺、唾液腺、泪腺、消化道和呼吸道腺体细胞M-胆碱受体引起分泌增多,以汗腺、唾液腺最明显。本品亦可激动消化道平滑肌M-胆碱受体而使胃肠蠕动和张力增加。也可使输尿管、膀胱等平滑肌兴奋。及分泌腺上的毒蕈碱受体而起作用。 |
本品通过保持和改善晶状体膜的功能、阻止多元糖醇的积累而防止或减少晶状体混浊。 |
|
注意事项 |
药物过量可产生明显出汗,流涎,恶心,胃肠痉挛、肌肉震颤,脉搏缓慢和血压下降。对严重的病例,阿托品是毛果芸香碱的拮抗药。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眼内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后如有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儿童使用应在成人监护下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