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颈部肿瘤放疗后的口干症;药源性口干症;涎腺疾患性口干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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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毛果芸香碱。其化学名称为:4-[(1-甲基-1H-咪唑-5-基)甲基]-3-乙基二氢-2(3H)-呋喃酮硝酸盐。 分子式:C11H16N2O2·HNO3 分子量:271.27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维酮碘化学名称:1-乙烯基-2-吡咯烷酮聚合物-碘配合物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6H9NO)n.x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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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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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74 |
国药准字H2006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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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颈部肿瘤放疗后的口干症;药源性口干症;涎腺疾患性口干症。 |
可用于口腔炎,咽喉炎,口腔溃疡,牙周炎、冠周炎等口腔疾病,也可用于口腔手术前的消毒,以及日常的口腔消毒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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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4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每次10ml,直接漱口或用等体积的温水稀释漱口,含漱10秒后弃去,勿吞咽。每天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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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心动过缓、低血压患者、冠心病。胃肠道痉挛、腹泻、腹痛、消化道溃疡病者,尿路梗塞,机械性肠梗阻、输尿管痉挛、胆道疾病者。哮喘病人、甲亢、癫痫、震颤麻痹等患者。 |
极少有局部刺激和过敏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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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要慎用本品,因患儿体重轻,易用药过量引起全身中毒。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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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颈部肿瘤放疗后的口干症;药源性口干症;涎腺疾患性口干症。 |
可用于口腔炎,咽喉炎,口腔溃疡,牙周炎、冠周炎等口腔疾病,也可用于口腔手术前的消毒,以及日常的口腔消毒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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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毛果芸香碱是拟胆碱药物,口服吸收后通过直接激动汗腺、唾液腺、泪腺、消化道和呼吸道腺体细胞M-胆碱受体引起分泌增多,以汗腺、唾液腺最明显。本品亦可激动消化道平滑肌M-胆碱受体而使胃肠蠕动和张力增加。也可使输尿管、膀胱等平滑肌兴奋。及分泌腺上的毒蕈碱受体而起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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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药物过量可产生明显出汗,流涎,恶心,胃肠痉挛、肌肉震颤,脉搏缓慢和血压下降。对严重的病例,阿托品是毛果芸香碱的拮抗药。 |
PVP-I与坏死组织、血液、脓液等物质接触时,可导致有效碘受到损失,抗菌活性下降。所以在用药前应尽可能除去用药面的污物和脓血。当不便除去脓血时,应使用足量较浓的溶液。避免儿童触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