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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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 分子量:385.82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地奈德;其化学名称为:16α,17α-22R,S-丙基亚甲基二氧-孕甾-1,4-二烯-11β,21-二羟基-3,20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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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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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71 |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7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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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
季节性和常年性的过敏性鼻炎,血管运动性鼻炎 ;预防鼻息肉切除后鼻息肉的再生,对症治疗鼻息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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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肺炎:一次750mg,一日2次。其他感染:一次375mg,一日2次。对于链球菌A族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1/2和1/4。 |
剂量应个体化鼻炎:成人及6岁以上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256ug,此剂量可于早晨一次喷入或早晚分二次喷入。即:早晨每个鼻孔内喷入128ug(2*64ug);或早晚两次,每次每个鼻孔内喷入64ug。一日量超过256ug,未见作用增加。在获得预期的临床效果后,减少用量至控制症状所需的小剂量。临床试验证明,一些患者每天早晨每个鼻孔喷入32ug作为维持剂量是足够的。一些患者在开始治疗后5-7小时即可缓解症状。在治疗数天后才可获全效(少数患者需要2周)。因此,治疗季节性鼻炎,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在接触过敏原前开始使用。伴有严重的鼻充血时可能需配合使用缩血管药物。为控制过敏所至的眼部症状有时可能需要同时给予辅助治疗。治疗或预防鼻息肉:推荐剂量为一日256ug,此剂量可于早晨一次喷入或分早晚分二次喷入。在获得预期的效果后,减少用量至控制症状的最小剂量,以此作为维持剂量。对18岁起的成人,治疗过敏性鼻炎,32ug喷的剂量无需处方,最多可使用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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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对布地奈德或处方中任一成分过敏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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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孕妇的应用:生殖研究在大鼠、小鼠和白鼬进行,给药剂量前者达最大人体剂量的12倍,后者达最大人体剂量的3倍。这些研究显示头孢克洛不损害生育能力,没有危害胎儿的任何证据。然而,以孕妇未进行充分的、有良好对照的研究。由于动物生殖研究并不总能预测人类的反应,所以头孢克洛缓释片仅于确实需要时方可用于孕妇。 分娩期:头孢克洛缓释片对分娩的影响尚无研究资料,仅于确实需要时给予治疗。 哺乳期:没有进行头孢克洛缓释片的研究。哺乳期服用头孢克洛500mg后,在母乳中可检出少量的头孢克洛。服药后2.3.4.5小时的平均浓度分别为0.18.0.20、0.21和0.16μg/ml。服药后1小时仅检出微量。对乳儿的影响尚不清楚。哺乳妇女应用头孢克洛缓释片要谨慎。 老人注意事项: 无此项。参照[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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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
季节性和常年性的过敏性鼻炎,血管运动性鼻炎 ;预防鼻息肉切除后鼻息肉的再生,对症治疗鼻息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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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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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 |
1.使用本品14天后,症状仍未改善,请咨询医师。2.自我治疗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如需要超过3个月,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长期使用高剂量,可能发生糖皮质激素的全身作用。长期接受本品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可能引起生长发育迟缓,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伴有鼻部真菌感染和疱疹的患者慎用。5.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转而使用本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肺结核患者慎用。7.本品仅为鼻腔用药,不得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请立即用水清洗。8.6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10.如使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11.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对患有肺结核的患者应特别警惕。布地奈德鼻喷雾剂不可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立即用水冲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