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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红霉素片

依托红霉素片

处方 医保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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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红霉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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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依托红霉素片
依托红霉素片
布林佐胺滴眼液
布林佐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依托红霉素。   分子式:C40H71NO14·C12H26O4S   分子量:1056.4

活性成分:布林佐胺。

生产企业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s.a.ALCON-COUVREUR n.v.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0828

注册证号H2014097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适用于下列情况降低升高的眼压: 高眼压症开角型青光眼可以作为对β阻滞剂无效,或者有使用禁忌证的患者单独的治疗药物,或者作为β阻滞剂的协同治疗药物。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0.75~2g,分3~4次,儿童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3~4次。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0.5~1.0g,一日4次。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0.25g,一日2次。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1g,术后6小时再服用0.5g。

当作为单独或者协同治疗药物时,其使用剂量是往患眼结膜囊内滴1滴派立明,每天两次。有些患者每天三次时效果更佳。通常推荐在点药后压迫鼻泪道或者是轻轻闭上眼睛。这样可以减少眼部应用时全身的吸收剂量,从而减少全身副作用。当用派立明替代另外种抗青光眼药物时,停用该药物,并在第二天开始使用派立明。假如同时应用不止一种抗青光眼眼药时,每种药物的滴用时间至少间隔5分钟。

副作用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在超过1500名患者参加的单独使用派立明或者联合0.5%噻吗心安使用的临床研究中,最常见的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和局部症状是:味觉改变(口苦或者异味)(5.3%),滴药后一过性视物模糊,待续几秒到几分(4.8%)。 下列是派立明临床研究中报道的明确的、很可能或者可能与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它们的发生概率是常见(不到10%)或者少见(不到1%) 眼度作用 常见:礼物模糊,眼部不适(滴药时灼烧感或者刺痛),异物感和眼部充血。 少见:眼干、眼疼、眼分泌物增多、瘙痒、角膜炎、睑炎、结膜炎、睑缘硬结、发粘感、流泪、眼疲莲、角膜病变、结膜滤泡和视力异常。 下列眼部影响仅见于派立明与噻吗心安联合使用: 少见:角膜糜烂 全身作用 派立明是一种可被全身吸收的磺胺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因此虽然临床观察中没有发现与该类药物相关的其它副作用,但这些不良反应可能出现。 味觉异常(滴药后口苦和异味)是临床观察中报告的与派立明使用有关的最常见的全身不良反应。这可能和药物通过鼻泪管到达鼻咽部有关。滴药后压迫鼻泪道以及轻轻闭上眼睛有助于减少这种不良反应的发生(参见[用法用量])。 全身整体作用 少见:胸痛、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没有研究派立明在孕妇中使用情况。动物实验显示有生殖毒性。对人类的潜在危害还不得而知。除非明确的需要,孕妇不要使用派立明。哺乳期妇女现在还不知道布林左胺是否通过人类的乳汁排泌,但可通过小鼠的乳汁排泌。因此在母乳喂养时强烈推荐避免使用派立明。儿童用药:没有派立明在18岁以下儿童应用的效果和安全性的资料。不推荐这些患者使用派立明。老年用药:对于老年人没有更改药物剂量的必要。

成分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适用于下列情况降低升高的眼压: 高眼压症开角型青光眼可以作为对β阻滞剂无效,或者有使用禁忌证的患者单独的治疗药物,或者作为β阻滞剂的协同治疗药物。

药理作用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素丙酸酯的十二烷基硫酸盐,对葡萄球菌属、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可对本品呈现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活性;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处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抑制。本品仅对分裂活跃的细菌有效。

注意事项

  1.服用本品后出现ALT、AST、AKP、胆红素等增高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   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5.慢性肝病、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使用需在医生指导下;3. 避免滴入眼睛以外的部位;4. 使用后如有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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