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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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0.15克 |
黄芩、西青果、桔梗、竹茹、胖大海、橘红、枳壳、桑叶、香附(醋制)、紫苏子、紫苏梗、沉香、薄荷脑,辅料为乳糖、蛋白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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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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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308 |
国药准字Z2008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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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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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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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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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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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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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局部应用的磺胺类药,抗菌作用较弱,但能抑制大多数革兰阳性菌、沙眼衣原体以及部分革兰阴性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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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睛发红、疼痛等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诊。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清喉利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声音嘶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若需长期服用,请咨询医师。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