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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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0.15克 |
珍珠液、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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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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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308 |
国药准字Z20073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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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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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滴入眼睑内,滴后闭目片刻,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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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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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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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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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局部应用的磺胺类药,抗菌作用较弱,但能抑制大多数革兰阳性菌、沙眼衣原体以及部分革兰阴性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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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睛发红、疼痛等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诊。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