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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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唑林钠,其化学名为(6R,7R)-3-[[(5-甲基-1,3,4-噻二唑-2-基)硫]甲基]-7-[(1H-四唑-1-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分子式:C14H13N8NaO4S3。分子量:476.50。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地奈德。每毫升含布地奈德0.64毫克。辅料为:无水葡萄糖;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山梨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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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McNeil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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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015 |
H20171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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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治疗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非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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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剂量: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分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每18~24小时0.25g。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孢唑林时,先给予12.5mg/kg,继以维持量,肌酐清除率在70ml/分以上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予;肌酐清除率为40~7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12.5~30mg/kg;肌酐清除率为20~4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3.1~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5~20ml/分时,每24小时按体重2.5~10mg/kg。 |
剂量应个体化。成人及6岁和6岁以上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256微克,早晚分二次喷入。即:早晚两次,每次每个鼻孔内喷入64微克(2x32微克)。一日用量超过256微克,未见作用增加。在获得预期的临床效果后,应减少用量至控制症状所需的最小剂量。临床试验表明,一些患者每天早晨每个鼻孔喷入32微克作为维持剂量是足够的。一些患者在开始治疗后5-7小时即可缓解症状,而达到最大疗效通常需要连续数天的治疗(少数患者可能需要2周才能达到最大疗效)。因此,治疗季节性鼻炎,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在接触过敏原前开始使用。伴有严重的鼻充血时可能需配合使用缩血管药物。为控制过敏所致的眼部症状,有时可能需要同时给予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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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对布地奈德或处方中任一成份有过敏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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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时仍宜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在老年人中T1/2β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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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治疗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非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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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头孢唑啉为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除肠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属外,本品对其他革兰阳性球菌均有良好抗菌活性,肺炎链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对本品高度敏感。白喉杆菌、炭疽杆菌、李斯特菌和梭状芽胞杆菌对本品也甚敏感。本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和肺炎克雷伯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但对金葡菌的抗菌作用较差。伤寒杆菌、志贺菌属和奈瑟菌属对本品敏感,其他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耐药。产酶淋球菌对本品耐药;流感嗜血杆菌仅中度敏感。革兰阳性厌氧菌和某些革兰阴性厌氧菌对本品多敏感。脆弱拟杆菌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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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2约1%的用药患者可出现直接和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 3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时仍宜暂停哺乳。 4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5本品在老年人中T1/2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
1.本品仅为鼻腔用药,不得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请立即用水清洗。2.本品应鼻腔喷入:左手喷右侧鼻孔,右手喷左侧鼻孔,避免直接喷向鼻中隔。3.在获得预期的临床效果(即鼻塞、鼻痒、流涕、打喷嚏等症状缓解)后,应减少用量至控制症状所需的最小剂量。控制症状所需的最小剂量有个体差异,在症状缓解后可减量至每个鼻孔喷一次,每天早晨一次,共128微克/天。临床试验表明,一些患者每天早晨每个鼻孔喷入32微克(64微克/天)作为维持剂量是足够的,此时,应用规格为32微克/喷的布地奈德鼻喷雾剂非处方药品(每个鼻孔喷一次,每天早晨一次)。如果长期使用较高剂量作为维持用药,可能有潜在的不良反应风险。4.治疗季节性鼻炎,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在接触过敏原前开始使用,如花粉飘散季、空气污染季等;常见过敏性鼻炎诱因还包括尘螨、动物皮屑、真菌等。常见的常年性非过敏性鼻炎诱因包括冷空气,强烈气味,烟草烟雾,挥发性有机物,摄入乙醇饮料,体育运动,强烈的情感反应等。5.使用本品14天后,症状仍未改善,请咨询医师。6.自我治疗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如需要超过3个月,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6岁至12岁以下儿童如每年需要使用本喷雾剂超过两个月,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6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10.运动员慎用。11.长期使用高剂量,可能发生糖皮质激素的全身作用。长期接受本品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可能引起生长发育迟缓,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潜在的全身效应可能包括库欣氏综合征,库欣氏外貌特征,肾上腺抑制,儿童和青少年发育迟缓,白内障,青光眼等,以及更罕见的一系列心理或行为效应,包括精神运动功能亢进,睡眠障碍,焦虑,抑郁或攻击性行为(特别是儿童)。与口服糖皮质激素相比,这些效应发生的可能性要小得多,并且不同患者和不同的糖皮质激素制剂之间可能有所不同。12.伴有鼻部真菌感染和疱疹的患者慎用。13.肺结核患者慎用。14.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转而使用本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5.如患有或曾接触过结核病,水痘或麻疹患者,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16.如视力有任何变化,请停止使用本品并咨询医生。17.如使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8.本品与其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联合使用时,可能会降低某些儿童的生长速度。19.同时使用吸入性布地奈德和细胞色素P450抑制剂,特别是同工酶CYP3A4(即含可比西他的产品,酮康唑,利托那韦,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增加了布地奈德在血浆中的浓度,导致全身副作用的风险增加,如库兴氏综合征和肾上腺抑制。如需使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建议医师密切监测患者的全身作用,除非该益处大于风险,否则,应避免结合使用。20.如曾被诊断为青光眼、白内障,或患有眼部感染、糖尿病,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21.如出现感染的症状或体征,如持续发热,请咨询医生。22.如有严重或频繁地流鼻血,近期鼻溃疡,鼻部手术或有未愈合的鼻损伤,请咨询医生。23.如症状持续或恶化,或出现新症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24.请勿自行将本品用于治疗由药物引起的非过敏性鼻炎,此类情况请咨询医师。25.如正在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哮喘,过敏或皮疹等疾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2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2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2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