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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硫普罗宁

注射用硫普罗宁

处方 医保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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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硫普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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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硫普罗宁
注射用硫普罗宁
丁细牙痛胶囊
丁细牙痛胶囊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硫普罗宁 分子式:C5H9NO3S 分子量:163.19

丁香叶,细辛

生产企业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086

国药准字Z200400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一次2支,一B一次,连续4周。配制方法:临用前每支注射用硫普罗宁门(1OOmg/支)先用包装盒内所附专用溶剂5%的碳酸氢钠(pH=7.5~8.5)溶液2m1溶解。再扩容至5~l0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口服,一日3次,一次4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副作用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药理作用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TAA(硫代乙酰胺)、CC14(四氯化碳)所造成动物急性肝损伤模型中血清AST、ALT升高有降低作用,对慢性肝损伤模型引起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可以促进肝糖元合成,抑制胆固醇增高,有利于血清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回升。

注意事项

在使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用本品,或相应处理。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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