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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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硫普罗宁 分子式:C5H9NO3S 分子量:163.19 |
人参(去芦)、鹿茸(酒制)、附子(制)、肉桂、菟丝子、杜仲、仙茅、淫羊藿(酥油制)、肉苁蓉、巴戟天(制)、补骨脂(盐炒)、川牛膝(酒炒)、海马(酥油制)、牛膝、阳起石、阴起石、黄芪(蜜制)、党参、白术(炒焦)、山药(炒)、茯苓、甘草(蜜制)、熟地黄、地黄、龟甲(醋制)、龟甲胶、阿胶、何首乌(制)、山茱萸、枸杞子、麦冬、天冬、墨旱莲、五味子(酒制)、当归(酒炒)、白芍(炒)、川芎(酒炒)、朱砂、柏子仁、莲子(去心)、远志(炒)、龙骨(煅)、菊花、砂仁、木香、陈皮、木瓜(酒炒)、麦芽(炒)、六神曲(炒)、山楂、小茴香(盐炒)、花椒(炒)、母丁香、鹿筋(酥油制)、鱼鳔(制)、黑豆(炒)、白芥子(炒)、法半夏、浙贝母、蒺藜(盐炒)、地龙、土鳖虫(酥油制)、黄芩、螃蟹(酥油制)、硼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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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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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86 |
国药准字Z20043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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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
补肾助阳,益气固体,填精止遗,强筋健骨。用于肾阴不足、命门火衰所致的畏寒肢冷,面色恍白,腰膝酸软,精神不振,阳瘘早泄,遗精滑精,性欲减退,女子宫寒不孕,带下清稀,或尿增多,以及耳鸣耳聋,虚喘,浮肿。五更泄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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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2支,一B一次,连续4周。配制方法:临用前每支注射用硫普罗宁门(1OOmg/支)先用包装盒内所附专用溶剂5%的碳酸氢钠(pH=7.5~8.5)溶液2m1溶解。再扩容至5~l0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
口服,一次6-12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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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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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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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
补肾助阳,益气固体,填精止遗,强筋健骨。用于肾阴不足、命门火衰所致的畏寒肢冷,面色恍白,腰膝酸软,精神不振,阳瘘早泄,遗精滑精,性欲减退,女子宫寒不孕,带下清稀,或尿增多,以及耳鸣耳聋,虚喘,浮肿。五更泄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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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TAA(硫代乙酰胺)、CC14(四氯化碳)所造成动物急性肝损伤模型中血清AST、ALT升高有降低作用,对慢性肝损伤模型引起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可以促进肝糖元合成,抑制胆固醇增高,有利于血清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回升。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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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在使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用本品,或相应处理。 |
阴虚有火、阳亢、高血压患者及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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