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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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克洛化学名(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分子量385.82 |
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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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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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09 |
国药准字H20083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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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治疗眼内手术后、激光滤帘成形术后或各种眼部损伤的炎症反应,抑制白内障手术中缩瞳反应;用于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后止痛及消炎;春季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等过敏性眼病,预防和治疗白内障及人工晶体炎症及黄斑囊样水肿,以及青光眼滤过术后促进滤过泡形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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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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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
滴眼液可能导致眼部不适、刺激感、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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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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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治疗眼内手术后、激光滤帘成形术后或各种眼部损伤的炎症反应,抑制白内障手术中缩瞳反应;用于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后止痛及消炎;春季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等过敏性眼病,预防和治疗白内障及人工晶体炎症及黄斑囊样水肿,以及青光眼滤过术后促进滤过泡形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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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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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
滴眼液可能导致眼部不适、刺激感、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等副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