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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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克洛化学名(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分子量385.82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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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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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09 |
国药准字Z4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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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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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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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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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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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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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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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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