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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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红霉素,其化学名为9-{0-[(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 |
苦地丁,金银花,黄芩,牛蒡子,桔梗,玄参,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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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大药厂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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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77 |
国药准字Z2003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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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主治急性咽炎,症见:咽痛,或干燥灼热,发热,微恶风,咽侧索红肿,咽粘膜、悬壅垂红肿,咽后壁滤泡增生,舌边尖红,苔薄脉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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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片,重症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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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偶见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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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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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主治急性咽炎,症见:咽痛,或干燥灼热,发热,微恶风,咽侧索红肿,咽粘膜、悬壅垂红肿,咽后壁滤泡增生,舌边尖红,苔薄脉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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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衣原体和支原体等。其体外抗菌作用与红霉素相类似,体内抗菌作用与红霉素强1~4倍。 |
本品可抑制二甲苯所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抑制醋酸所致小鼠扭体反应,减轻甲醛所致小鼠疼痛,抑制吸附霍乱菌苗所致家兔体温升高;本品对小鼠感染金葡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肺炎病毒PVM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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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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