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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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红霉素,其化学名为9-{0-[(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加替沙星,羟苯乙酯(0.03%)。 化学名称:1-环丙基-6-氟-1,4-二氢-8-甲氧基-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 分子式:C19H22FN3O4 分子量:37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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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大药厂 |
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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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77 |
国药准字H20060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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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外耳道炎、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泪腺炎、角膜溃疡、角膜损伤、眼睑皮肤炎、麦粒肿、结膜囊炎、沙眼、眼睑湿疹、眼睑炎、眼睑脓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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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成人及儿童患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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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滴眼液可能引起眼部不适、刺激感、红肿、瘙痒、过敏反应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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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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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细菌性结膜炎、细菌性角膜炎、外耳道炎、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泪腺炎、角膜溃疡、角膜损伤、眼睑皮肤炎、麦粒肿、结膜囊炎、沙眼、眼睑湿疹、眼睑炎、眼睑脓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眼睑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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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衣原体和支原体等。其体外抗菌作用与红霉素相类似,体内抗菌作用与红霉素强1~4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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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成人及儿童患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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