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沁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各种感染性疾病:1.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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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克林霉素磷酸脂。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泼尼松龙。化学名称:11β,17a,21-三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分子式:C23H30O6分子量:4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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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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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709 |
注册证号H2017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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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沁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各种感染性疾病:1.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 |
适用于短期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排除病毒、真菌和细菌病原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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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深部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中度感染:每日0.6~1.2g(1~2支),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严重感染:每日1.2~2.7g(2~4.5支),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或遒医嘱。儿童: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中度感染:每日15~25mg/kg,分3或4等剂量,8或6小时一次。重度感染:每日25~40mg/kg,分3或4等剂量,8或6小时一次。或遒医嘱。静脉滴注需将本品0.6g(1支)用100~2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稀释成≤6mg/ml浓度的药液,静脉滴注30分钟。 |
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2~4次。治疗开始的24至48小时,剂量可酌情加大至每小时2滴。注意不宜过早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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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可能引起局部刺激。长期使用还可能引起眼内压升高,导致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也可能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继发眼部真菌或病毒感染;角膜或巩膜变薄的患者,使用后可能引起眼球穿孔;另外可能引起伤口愈合延缓。皮质类固醇的制剂也可能引起眼前段色素膜炎或眼球穿孔。偶有报导眼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引起瞳孔散大、眼睛调节能力降低和上脸下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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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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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妊娠患者大剂量及长期眼局部使用类固醇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尚不清楚本品局部应用时吸收到全身的量是否以使其从乳汁中分泌。在哺乳妇女中应用本品应谨慎。应充分考虑应用本品对患者的利和弊。儿童用药:两岁以下儿童应用皮质类固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无需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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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沁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各种感染性疾病:1.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 |
适用于短期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排除病毒、真菌和细菌病原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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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克林霉素磷酸脂进入机体后,在血液中碱性磷酸脂酶作用下很快水解为克林霉素。正常人的药代动力学表明:单次静脉滴注600mg克林霉素磷酸脂,血液中克林霉素立即达高峰,浓度为(11.09±2.02)mg/L。8小时血浓度为(1.69±0.35)mg/L。单次肌注600mg,血液中克林霉素1~2小时达高峰,浓度为(5.92±1.45)mg/L。8小时血药浓度为(2.51±0.91)mg/L,有效血浓度可维持8小时以上。克林霉素磷酸脂给药后,主要在肝内代谢,并经胆汁和粪便排泄,每6小时静脉滴注600mg,胆汁中浓度可达48~55mg/L,部分经尿排泄。静脉滴注和肌内注射600mg,8小时排泄率分别为(11.72±1.33)%和(10.5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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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小于4岁儿童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其利弊。 3如出现假膜性肠炎,先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
1.有报道在致角膜变薄的疾病中,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导致角膜穿孔。已认为多种不同的疾病及长期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起角膜或巩膜变薄。在角膜或巩膜已变薄时,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有可能导致眼球穿孔。 2.本品无抗菌作用,故存在感染时,需针对致病菌进行适当的抗菌治疗。 3.急性眼部化脓性感染时局部应用类固醇,可掩盖病或使病情恶化。长期应用可抑制眼部的免疫反应,从而增加眼部继发感染的可能性。 4.有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病及病史者,须慎用类固醇类药物,并需经常在裂隙灯下观察病灶变化。 5.有报道长期使用类固醇时并发角膜真菌感染,因此使用类固醇后或正在使用时,出现任何难愈的角膜溃疡,应疑及真菌感染的可能。 6.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在某些病例可引起眼内压升高,而眼压升高可能导致青光眼,而致视神经损害和视野缺损。因此建议使用该药期间常测眼压,尤其是对正患青光眼的患者或曾患青光眼的患者。 7.有报道长期或大剂量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敏感患者可能出现急性眼前段色素膜炎。白内障术后应用类固醇可能使愈合延缓,并可增加滤泡的发生率。如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反应,立即停用本品。皮质类固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