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奇霉素肠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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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⒈呼吸系统感染;⒉泌尿系统感染;⒊耳鼻喉口腔科感染;⒋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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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是阿奇霉素。 |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倍氯米松。 分子式:C28H37ClO7 分子量:5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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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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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52 |
国药准字H22022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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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⒈呼吸系统感染;⒉泌尿系统感染;⒊耳鼻喉口腔科感染;⒋皮肤软组织感染。 |
适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皮肤病和相关疾病,如湿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掌跖脓疱病、瘙痒、银屑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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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成人用量:⒈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⒉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小儿用量:可打开服用。⒈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⒉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连用5日。或遵医嘱。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必要时予以封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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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对细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恶化。 2对本品和其他皮质激素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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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治疗小于6个月小儿中耳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及小于2岁小儿咽炎或扁桃体炎的疗效与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胎儿无影响,但在人类孕妇中应用尚缺乏经验,故在孕妇中应用须充分权衡利弊。尚无资料显示本品是否可分泌至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应用须谨慎考虑。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婴儿应慎用,避免长期大量封包给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应慎用,避免长期大量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避免长期大量封包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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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⒈呼吸系统感染;⒉泌尿系统感染;⒊耳鼻喉口腔科感染;⒋皮肤软组织感染。 |
适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皮肤病和相关疾病,如湿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掌跖脓疱病、瘙痒、银屑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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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阿奇霉素为氮杂内酯类抗生素,其作用机理是通过与敏感微生物的50s核糖体的亚单位结合,从而干扰其蛋白质的合成(不影响核酸的合成)。体外试验和临床研究均表明,阿奇霉素对以下多种致病菌有效:革兰阳性需氧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酿脓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阿奇霉素对于耐红霉素的革兰阳性菌有交叉耐药性。大多数粪链球菌(肠球菌)以及耐甲氧西林的葡萄球菌对阿奇霉素耐药。革兰阴性需氧微生物:流感嗜血杆菌、卡他摩拉菌其他微生物:沙眼衣原体。体外试验和临床研究已证实,阿奇霉素可预防和治疗鸟胞内分支杆菌复合体(由鸟胞内分支杆菌和胞内分支杆菌组成)引起的疾病。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影响阿奇霉素的活性。对以下微生物已有体外研究结果,但是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包括链球菌属(C、F、G)草绿色链球菌、百日咳杆菌、空肠弯曲杆菌、杜克嗜血杆菌、嗜肺性军团菌、双路普雷沃氏菌、产气荚膜梭菌、消化链球菌属、包柔螺旋体、肺炎支原体、梅毒螺旋体、解脲支原体等。 |
本品为强效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本品外用具有: 1抗炎、抗过敏、止痒和减少渗出作用。 2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 3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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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6.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7.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8.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 2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面积的5%-10%可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4不可用于眼部。 5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孕妇应慎用,避免长期大量用药。 7婴儿应慎用,避免长期大量封包给药。 8老年患者用药,避免长期大量封包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