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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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茶苯海明。化学名为:1,3-二甲基-8-氯-1H-2,6-二酮和N,N-二甲基-2-(二苯基甲氧基)乙胺。 |
芦荟、青黛、琥珀。辅料:硬脂酸镁、明胶空心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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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万邦复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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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019 |
国药准字Z1302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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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
清肝泻热,润肠通便,宁心安神。用于心肝火盛,大便秘结,腹胀腹痛,烦躁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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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当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时含服。每日3~6次。成人每次1~2片,每日不超过12片。7~12岁儿童每次半片,每日不超过6片。 |
口服,一次1~2粒, 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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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及其它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临床试验中,1例患者出现嗜睡,当天缓解,研究者认为与服用本品可能有关。此外,本品有腹泻、腹痛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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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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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
清肝泻热,润肠通便,宁心安神。用于心肝火盛,大便秘结,腹胀腹痛,烦躁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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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资料报道,健康者含服本品40mg后,主要经消化道吸收,部分从口腔粘膜吸收,约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峰浓度(Cmax)约为111.36ng/ml,消除半衰期月11.47小时。本品在肝脏代谢,以代谢物形式从尿中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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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在妊娠初期4个月内服用本药,胎儿的先天性心血管异常和腹股沟疝的发生率可能增高,与用药的关系尚有待证实。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妊娠初期不宜服用。2老年人服用后发生滞呆或头晕等不良反应的机率较一般成年人高。3镇吐效应,可给阑尾炎和药源性反应的诊断增添因难。4用药后可发生嗜睡、注意力不集中等,不宜驾驶车、船和其他交通工具,不宜从事高难度、有危险性的机器操作。5服药后不得饮酒,不得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同服。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事服用滋补性中药。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来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大量、长期服用、临床用药不超过2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