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口服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病、炭疽、汗腺炎、淋巴结炎、毛囊炎。4.呼吸道感染:鼻咽炎、扁桃体炎、气管炎、早期慢性支气管炎。5.眼科:麦粒肿、泪囊炎。6.妇科:阴道炎、子宫颈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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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1R,2S)-(1,2-环氧丙基)-磷酸钙-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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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同联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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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467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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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口服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病、炭疽、汗腺炎、淋巴结炎、毛囊炎。4.呼吸道感染:鼻咽炎、扁桃体炎、气管炎、早期慢性支气管炎。5.眼科:麦粒肿、泪囊炎。6.妇科:阴道炎、子宫颈炎。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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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以磷霉素酸计2~4g; 小儿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服用。 |
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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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金属味、头痛、眩晕、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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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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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口服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病、炭疽、汗腺炎、淋巴结炎、毛囊炎。4.呼吸道感染:鼻咽炎、扁桃体炎、气管炎、早期慢性支气管炎。5.眼科:麦粒肿、泪囊炎。6.妇科:阴道炎、子宫颈炎。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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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生素。是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早期合成,使细菌的细胞壁合成受到阻抑而导致其死亡。 本品的抗菌谱较广,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的抗菌谱包括金葡菌、大肠杆菌、痢疾杆菌、沙雷菌属、志贺菌属、绿脓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和产气肠杆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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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联用时常呈协同作用,并可减少或延迟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2.磷霉素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3.孕妇慎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禁用;3. 血液病(如贫血、白细胞减少等)患者禁用;4.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5. 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