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单纯性、继发性急性便秘:1.由于日常生活改变而继发的便秘。2.饮食不当或饮食成分改变引起的便秘(如食物中缺少维生素)。3.肛门疾患所致的继发性便秘(如痔、肛裂、肛瘘)。4.强制性卧床所致的继发性便秘。5.因服用某些药物所致的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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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无水硫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拉秦钠,其化学名称为:3,3′-偶氮双(6-羟基苯甲酸钠)。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4H8N2Na2O6分子量:34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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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诺维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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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69 |
国药准字H20093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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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单纯性、继发性急性便秘:1.由于日常生活改变而继发的便秘。2.饮食不当或饮食成分改变引起的便秘(如食物中缺少维生素)。3.肛门疾患所致的继发性便秘(如痔、肛裂、肛瘘)。4.强制性卧床所致的继发性便秘。5.因服用某些药物所致的便秘。 |
用于轻中度急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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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1~3次,第一次服药后在6~12小时内排除大便,不再用药,如果服药后第12小时未排除大便,追服1次5粒,追服后第6小时仍未排便,可再追服1次5粒。 |
口服,治疗开始一日1g(4粒),分次服用,以后逐渐提高剂量至一日3g(12粒),分3~4次服用。儿童剂量为每天20~40mg/kg。长期维持治疗成人0.5g(2粒),一日2次,儿童为每天15~30mg/kg,或遵医嘱。本品应在进餐时伴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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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因严重器质性病变肠梗阻引起的近期排便困难者禁用。 |
最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通常短暂,发生于治疗开始或增加剂量时。减少本品用量或与食物共服,腹泻会得到控制。还可发生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消化不良、腹痛、皮疹、头痛、头晕、失眠、关节痛、白细胞减少及短暂性焦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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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哺乳期妇女用药也缺乏临床经验,应慎重。儿童用药:推荐儿童剂量为每天20~40mg/kg。维持剂量为每天15~30mg/kg,或遵医嘱。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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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单纯性、继发性急性便秘:1.由于日常生活改变而继发的便秘。2.饮食不当或饮食成分改变引起的便秘(如食物中缺少维生素)。3.肛门疾患所致的继发性便秘(如痔、肛裂、肛瘘)。4.强制性卧床所致的继发性便秘。5.因服用某些药物所致的便秘。 |
用于轻中度急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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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类泻药,用于导泻。本品不易为肠道吸收,易溶于水,可在肠内形成高渗盐溶液,从而保持水分,扩张肠道,增强蠕动,且同时还具有化学刺激作用,但不损害肠黏膜。非临床毒理研究:小鼠一次灌胃无水硫酸钠的最大耐受量为7.2g/kg,说明本品是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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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严重心、脑、肺、肾疾病患者,全身重度衰竭者慎用。 孕妇禁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