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单纯性、继发性急性便秘:1.由于日常生活改变而继发的便秘。2.饮食不当或饮食成分改变引起的便秘(如食物中缺少维生素)。3.肛门疾患所致的继发性便秘(如痔、肛裂、肛瘘)。4.强制性卧床所致的继发性便秘。5.因服用某些药物所致的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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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无水硫酸钠。 |
黄柏、灵芝、仙鹤草、红花、百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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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德良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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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69 |
国药准字Z2011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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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单纯性、继发性急性便秘:1.由于日常生活改变而继发的便秘。2.饮食不当或饮食成分改变引起的便秘(如食物中缺少维生素)。3.肛门疾患所致的继发性便秘(如痔、肛裂、肛瘘)。4.强制性卧床所致的继发性便秘。5.因服用某些药物所致的便秘。 |
清热利湿、活血消肿止痛。用于Ⅰ、Ⅱ期内痔湿热下注证,症见便血、肛门肿痛、肛门潮湿、坠胀,舌红苔黄,脉弦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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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1~3次,第一次服药后在6~12小时内排除大便,不再用药,如果服药后第12小时未排除大便,追服1次5粒,追服后第6小时仍未排便,可再追服1次5粒。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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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因严重器质性病变肠梗阻引起的近期排便困难者禁用。 |
偶见头胀、腰痛、舌麻等症状,可停药,停药后症状可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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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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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单纯性、继发性急性便秘:1.由于日常生活改变而继发的便秘。2.饮食不当或饮食成分改变引起的便秘(如食物中缺少维生素)。3.肛门疾患所致的继发性便秘(如痔、肛裂、肛瘘)。4.强制性卧床所致的继发性便秘。5.因服用某些药物所致的便秘。 |
清热利湿、活血消肿止痛。用于Ⅰ、Ⅱ期内痔湿热下注证,症见便血、肛门肿痛、肛门潮湿、坠胀,舌红苔黄,脉弦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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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类泻药,用于导泻。本品不易为肠道吸收,易溶于水,可在肠内形成高渗盐溶液,从而保持水分,扩张肠道,增强蠕动,且同时还具有化学刺激作用,但不损害肠黏膜。非临床毒理研究:小鼠一次灌胃无水硫酸钠的最大耐受量为7.2g/kg,说明本品是安全的。 |
非临床药效学试验显示,本品能促进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大鼠肛门及肛周感染溃疡的愈合,抑制棉球引起的大鼠肉芽肿形成,抑制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缩短小鼠的出血时间和凝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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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严重心、脑、肺、肾疾病患者,全身重度衰竭者慎用。 孕妇禁用。 |
1.对本药物成份过敏者慎用。 2.本品尚无儿童、哺乳期以及孕妇的临床试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