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单纯性、继发性急性便秘:1.由于日常生活改变而继发的便秘。2.饮食不当或饮食成分改变引起的便秘(如食物中缺少维生素)。3.肛门疾患所致的继发性便秘(如痔、肛裂、肛瘘)。4.强制性卧床所致的继发性便秘。5.因服用某些药物所致的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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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无水硫酸钠。 |
寒水石(制)、天竺黄、红花、肉豆蔻、草果、豆蔻、丁香、诃子、余甘子、檀香、降香、木香、荜发、石榴子、止泻木椰、波棱瓜子、马钱子、藏木香、安息香、渣驯膏、铁粉、榜嘎、獐牙菜、免耳草、巴夏嘎、鲜生马先蒿、甘青青兰、绿绒蒿、亚大黄、蒲公英、炉甘石、欧曲(制)、熊胆、体外培育牛黄、人工麝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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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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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69 |
国药准字Z6302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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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单纯性、继发性急性便秘:1.由于日常生活改变而继发的便秘。2.饮食不当或饮食成分改变引起的便秘(如食物中缺少维生素)。3.肛门疾患所致的继发性便秘(如痔、肛裂、肛瘘)。4.强制性卧床所致的继发性便秘。5.因服用某些药物所致的便秘。 |
清热解毒,消食化痞。用于中毒症、“木布”引起的胃肠溃疡吐血或便血,清除隐热,陈旧热,波动热,消化不良,急腹痛,虫病,黄水病,痞瘤等各种合并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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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1~3次,第一次服药后在6~12小时内排除大便,不再用药,如果服药后第12小时未排除大便,追服1次5粒,追服后第6小时仍未排便,可再追服1次5粒。 |
一次3-5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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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因严重器质性病变肠梗阻引起的近期排便困难者禁用。 |
忌油腻、生、冷、辛辣刺激性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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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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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单纯性、继发性急性便秘:1.由于日常生活改变而继发的便秘。2.饮食不当或饮食成分改变引起的便秘(如食物中缺少维生素)。3.肛门疾患所致的继发性便秘(如痔、肛裂、肛瘘)。4.强制性卧床所致的继发性便秘。5.因服用某些药物所致的便秘。 |
清热解毒,消食化痞。用于中毒症、“木布”引起的胃肠溃疡吐血或便血,清除隐热,陈旧热,波动热,消化不良,急腹痛,虫病,黄水病,痞瘤等各种合并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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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类泻药,用于导泻。本品不易为肠道吸收,易溶于水,可在肠内形成高渗盐溶液,从而保持水分,扩张肠道,增强蠕动,且同时还具有化学刺激作用,但不损害肠黏膜。非临床毒理研究:小鼠一次灌胃无水硫酸钠的最大耐受量为7.2g/kg,说明本品是安全的。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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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严重心、脑、肺、肾疾病患者,全身重度衰竭者慎用。 孕妇禁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5.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