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单纯性、继发性急性便秘:1.由于日常生活改变而继发的便秘。2.饮食不当或饮食成分改变引起的便秘(如食物中缺少维生素)。3.肛门疾患所致的继发性便秘(如痔、肛裂、肛瘘)。4.强制性卧床所致的继发性便秘。5.因服用某些药物所致的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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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无水硫酸钠。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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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武汉巨能金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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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69 |
国药准字Z4202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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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单纯性、继发性急性便秘:1.由于日常生活改变而继发的便秘。2.饮食不当或饮食成分改变引起的便秘(如食物中缺少维生素)。3.肛门疾患所致的继发性便秘(如痔、肛裂、肛瘘)。4.强制性卧床所致的继发性便秘。5.因服用某些药物所致的便秘。 |
本品适用于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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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1~3次,第一次服药后在6~12小时内排除大便,不再用药,如果服药后第12小时未排除大便,追服1次5粒,追服后第6小时仍未排便,可再追服1次5粒。 |
本品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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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因严重器质性病变肠梗阻引起的近期排便困难者禁用。 |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 3.风热感冒,表现为发热重,微怕风,出汗,头胀痛,口干想喝水,或见咽干,咽痛,鼻塞,流黄浓鼻涕,咳嗽,咯黄黏痰等。 4.风寒感冒表现为自觉怕冷重,发热轻,无汗,头身疼痛,或见鼻塞,流清涕等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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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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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单纯性、继发性急性便秘:1.由于日常生活改变而继发的便秘。2.饮食不当或饮食成分改变引起的便秘(如食物中缺少维生素)。3.肛门疾患所致的继发性便秘(如痔、肛裂、肛瘘)。4.强制性卧床所致的继发性便秘。5.因服用某些药物所致的便秘。 |
本品适用于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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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类泻药,用于导泻。本品不易为肠道吸收,易溶于水,可在肠内形成高渗盐溶液,从而保持水分,扩张肠道,增强蠕动,且同时还具有化学刺激作用,但不损害肠黏膜。非临床毒理研究:小鼠一次灌胃无水硫酸钠的最大耐受量为7.2g/kg,说明本品是安全的。 |
1.近年来,应用藿香正气水出现的过敏反应,应引起重视。 2.有报道服用藿香正气水致荨麻疹样药疹、上消化道出血、过敏性紫癜以及低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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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严重心、脑、肺、肾疾病患者,全身重度衰竭者慎用。 孕妇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