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单纯性、继发性急性便秘:1.由于日常生活改变而继发的便秘。2.饮食不当或饮食成分改变引起的便秘(如食物中缺少维生素)。3.肛门疾患所致的继发性便秘(如痔、肛裂、肛瘘)。4.强制性卧床所致的继发性便秘。5.因服用某些药物所致的便秘。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无水硫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泮托拉唑钠。 |
|
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69 |
国药准字H2008029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单纯性、继发性急性便秘:1.由于日常生活改变而继发的便秘。2.饮食不当或饮食成分改变引起的便秘(如食物中缺少维生素)。3.肛门疾患所致的继发性便秘(如痔、肛裂、肛瘘)。4.强制性卧床所致的继发性便秘。5.因服用某些药物所致的便秘。 |
本品适用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1~3次,第一次服药后在6~12小时内排除大便,不再用药,如果服药后第12小时未排除大便,追服1次5粒,追服后第6小时仍未排便,可再追服1次5粒。 |
1.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每日早晨口服40mg(2粒)。 2.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疗程通常为4-8周 |
|
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因严重器质性病变肠梗阻引起的近期排便困难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哺乳期妇女及妊娠头三个月妇女禁用。 |
|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由下列原因引起的单纯性、继发性急性便秘:1.由于日常生活改变而继发的便秘。2.饮食不当或饮食成分改变引起的便秘(如食物中缺少维生素)。3.肛门疾患所致的继发性便秘(如痔、肛裂、肛瘘)。4.强制性卧床所致的继发性便秘。5.因服用某些药物所致的便秘。 |
本品适用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症。 |
|
药理作用 |
盐类泻药,用于导泻。本品不易为肠道吸收,易溶于水,可在肠内形成高渗盐溶液,从而保持水分,扩张肠道,增强蠕动,且同时还具有化学刺激作用,但不损害肠黏膜。非临床毒理研究:小鼠一次灌胃无水硫酸钠的最大耐受量为7.2g/kg,说明本品是安全的。 |
临床应用偶有头晕、失眠、嗜睡、恶心、腹泻和便秘、皮疹、肌肉疼痛等症状。 |
|
注意事项 |
严重心、脑、肺、肾疾病患者,全身重度衰竭者慎用。 孕妇禁用。 |
1.大剂量使用时可出现心律不齐﹐转氨酶增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 2.本品为肠溶制剂﹐服用时请勿咀嚼﹐但可将内容物倒出服用。 3.当怀疑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因为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诊断。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时本品清除延缓﹐应减少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