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用于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用于治疗经内镜诊断的胃食管反流病(GERD)及其引起的胃灼热(烧心)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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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为尼扎替。 |
本品为复方制剂,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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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 |
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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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65 |
国药准字H2010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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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用于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用于治疗经内镜诊断的胃食管反流病(GERD)及其引起的胃灼热(烧心)症状。 |
本品适用于有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并且需要控制血糖水平的患者,主要适用人群为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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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成人一日1次,一次300mg2片,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1片,疗程可用至8周。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成人一日1次,一次150mg1片,睡前口服。胃食管反流病及胃灼热症状:成人一日2次,一次150mg1片,疗程可以用至12周。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按以下方案减量服用: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良性胃溃疡及胃食管反流性疾病肌酐清除率剂量20-50mlmin150mg每日1次2 |
本品可以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滴速建议从每小时20ml开始,由慢到快;最高不宜超过每小时125ml。剂量应由医师或营养师决定,并且根据患者的个体需要不同而调整。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时:推荐剂量为平均每日25kcal/kg,平均每日2000ml(1500kcal);作为营养补充时:根据患者需要使用,推荐剂量为平均每日1000ml(750kc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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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组胺H2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 |
包括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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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清楚。建议儿童患者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妇女慎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须停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与年轻患者无差别,有肾功能衰退的老年患者用药见【用法用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研究亦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1.不适合1岁以下的婴儿;2.慎用于1-6岁的儿童;3.使用时应根据患者情况有意识厨房决定。老年用药:本品为肠内营养用药,可用于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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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用于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用于治疗经内镜诊断的胃食管反流病(GERD)及其引起的胃灼热(烧心)症状。 |
本品适用于有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并且需要控制血糖水平的患者,主要适用人群为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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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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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钱需排除胃恶性肿瘤。2、因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减量用药。3、肝肾综合征患者服用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尚不清楚。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肾功能正常且无合并症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与正常者相似。4、服用本品后尿胆素原测定可呈假阳性。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仅供肠内使用,严禁静脉输注; 2.使用前请摇匀; 3.一旦开启,在无菌输注条件下,请于24小时内使用完毕。 4.伴有重度胃麻痹的患者,请实施空肠喂养; 5.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液体平衡,保证足够的液体摄入。以补充由纤维素排泄所带走的水分; 6.肠道功能衰竭的患者慎用; 7.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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