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用于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用于治疗经内镜诊断的胃食管反流病(GERD)及其引起的胃灼热(烧心)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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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为尼扎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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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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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65 |
国药准字H2004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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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用于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用于治疗经内镜诊断的胃食管反流病(GERD)及其引起的胃灼热(烧心)症状。 |
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膜泻综合症、夏季旅泻、旅行者胞泻和小肠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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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成人一日1次,一次300mg2片,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1片,疗程可用至8周。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成人一日1次,一次150mg1片,睡前口服。胃食管反流病及胃灼热症状:成人一日2次,一次150mg1片,疗程可以用至12周。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按以下方案减量服用: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良性胃溃疡及胃食管反流性疾病肌酐清除率剂量20-50mlmin150mg每日1次2 |
[用法用量)成人,口服。每次0.2g(1片),每日4次。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 (0.5-1片),每日4次。12岁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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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组胺H2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 |
1.对利福昔明或利福霉素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肠梗阻者; 3.严重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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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清楚。建议儿童患者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妇女慎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须停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与年轻患者无差别,有肾功能衰退的老年患者用药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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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用于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用于治疗经内镜诊断的胃食管反流病(GERD)及其引起的胃灼热(烧心)症状。 |
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膜泻综合症、夏季旅泻、旅行者胞泻和小肠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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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药不良反应较轻微,在局部和全身用药均有良好的耐受性。部分忠者用药后可 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可迅速消退。极少数出者可能出现尊麻疹样皮 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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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钱需排除胃恶性肿瘤。2、因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减量用药。3、肝肾综合征患者服用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尚不清楚。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肾功能正常且无合并症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与正常者相似。4、服用本品后尿胆素原测定可呈假阳性。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儿童连续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 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 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粘膜受损时,会有极少量(小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 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5.如果出现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他适当治疗措施。 6.对驾驶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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