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眼前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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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化学名称:(±)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喹啉-3-羧酸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7H19F2N3O3·HCl 分子量:387.81 |
附子(制)、党参、白术(炒)、干姜、甘草。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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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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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818 |
国药准字Z20044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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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眼前部感染。 |
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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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结膜囊内,每次1滴,每天4次。可以根据病人的情况对使用次数进行调整,滴药后保持闭眼5分钟。 |
口服,水蜜丸一次60粒(6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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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洛美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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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不推荐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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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眼前部感染。 |
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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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洛美沙星是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对革兰氏阴性菌、革兰氏阳性菌及部分厌氧菌均显示较强的杀菌作用,对耐甲氧西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耐氨苄青霉素的流感杆菌及耐吡哌酸的大肠杆菌及对其他药物耐药的细菌也有抗菌作用。动物感染模型体内抗菌效力试验提示,本品可能优于诺氟沙星和依诺沙星。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洛美沙星在浓度为226μg/ml(及更高浓度)时,CHO/HGPRT试验结果呈弱阳性,CHO染色体畸变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洛美沙星,在剂量为临床推荐剂量的8倍(按mg/m2推算)时未见对生育力和胎仔的影响。在剂量为临床推荐剂量的3-6倍时,猴胎仔丢失率增加。大鼠和猴在剂量高达临床推荐剂量的16倍时,未见致畸作用。家兔经口给药在剂量为临床推荐剂量的2倍时,出现母体毒性和相关的胚胎毒性,如胎盘重量减轻,尾椎骨变异等。由于本品为眼部给药,一般情况下难以达到上述出现毒性表现的全身暴露量。 光致癌性:无毛小鼠经口给予洛美沙星同时给予紫外光,结果产生皮肤癌的时间为16周,而同时应用其它喹诺酮类药物及紫外光的模型动物中,产生皮肤癌的时间为28至52周。同时给予洛美沙星及紫外光的小鼠中,92%产生了高度分化的非转移性皮肤鳞状细胞癌,其中有2/3的皮肤鳞状细胞癌包含有大的由角质化包围的肿块,被认为是从无毛小鼠退化的毛囊处发生的。在此模型中,单独给予洛美沙星的鼠未产生皮肤或全身肿瘤。此研究结果与人临床的相关性尚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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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如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4.哺乳期妇女慎用。 5.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含有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