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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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酚酞,化学名3,3-双(4-羟基苯基)-1(3H)-异苯并呋喃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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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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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704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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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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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0~200mg,2~5岁儿童每次15~20mg,6岁以上儿童每次25~50mg。用量根据患者情况而增减,睡前服。 |
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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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阑尾炎、直肠出血未明确诊断、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粪块阻塞、肠梗阻禁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金属味、头痛、眩晕、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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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幼儿慎用,婴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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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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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作用于结肠,口服后在小肠碱性肠液的作用下慢慢分解,形成可溶性钠盐,从而刺激肠壁内神经丛,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使肠蠕动增加,同时又能抑制肠道内水分的吸收,使水和电解质在结肠蓄积,产生缓泻作用。其作用缓和,很少引起肠道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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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酚酞可干扰酚磺酞排泄试验(PSP),使尿色变成品红或桔红色,同时酚磺酞排泄加快。2长期应用可使血糖升高、血钾降低。3长期应用可引起对药物的依赖性。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禁用;3. 血液病(如贫血、白细胞减少等)患者禁用;4.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5. 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 |